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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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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青执提笔:“余幼时家中贫苦……”

朱老爷提过他年幼时的一些事情,说起的时候眼神都是不一样的,这些

黎青执都打算写下来。

他写得非常顺畅,就是字有点难看模糊……不知不觉中,他就写了五百字。

胳膊已经抬不起来,黎青执运转体内能量休息了一会儿,找两个孩子说话,又让他们来亲自己:“大毛二毛,你们亲亲爹,这样爹就有力气继续写了!”

黎大毛黎二毛立刻就朝着黎青执亲过去,一人亲一边脸。

在两个孩子那里充了电,黎青执拿出干净的纸,开始誊抄。

他誊抄的时候非常用心,尽量把字写好,最后写出来的字虽然依旧不好看,但至少字迹清晰。

而等他誊抄完,一上午已经过去,有人来招呼他去吃饭。  黎青执立刻就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厨房。

朱家的管家已经准备好了他的那一份菜,有一小碟切片淋了酱油的白煮猪肉,一碗酱烧茄子,还有一碗咸菜豆腐汤。

他那碟白煮猪肉和其他管事的量差不多,都挺少的,但酱烧茄子和豆腐汤的量是别人的两倍,应该是考虑到他带了两个孩子。

此外,白米饭管够。

这伙食放在现代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好,黎大毛和黎二毛就非常惊喜,他们没想到不仅有白米饭吃,竟然还能吃肉!

两个孩子吃得头也不抬。

黎青执也一样,他们在庙前村也吃茄子,但不是蒸着吃就是放饭里一起煮,那饭还都是糙米的……现在只给他们一碗酱烧茄子一碗饭他们都能吃得香,更不要说还有肉了!

黎青执有心给金小叶带点肉回去,哪怕就一两片也好,但他没有东西装。

糕点还好,拿张纸包着就行,肉不方便带。

想了想,他把肉平均分成三份,其中两份夹给了两个孩子。

结果黎大毛黎二毛都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些放回他碗里:“爹,你多吃点,养身体。”

他们娘之前都是这么分的,说他们还小,可以少吃点,多给爹留一点补身体。

黎青执顿时感动了:“大毛二毛,你们真是好孩子!”

感动的黎青执,一口气吃了四碗饭,用的还是大碗。

这时的人饭量都大,吃饭用海碗,一般女人吃一碗,男人吃两碗。

黎青执竟然吃了四碗……瞧见的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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