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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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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还是那么可爱招人稀罕,让人能一辈子稀罕的那种。

其实宋协明挺波澜不惊没什么感觉,这么多年见识过的人多了,这点小事儿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不过看媳妇儿出了一口恶气露出笑容,他也跟着高兴。

两人欢欢喜喜回了宋母家。

酒吧寻人

周一柳丝丝上班带了针线,决定尝试给李春风家刚百日的儿子织两双小袜子邮过去,李春风说了,这都是这几个干妈的心意,看哪个干妈织的好。柳丝丝假期跟马兰姐学了两天,感觉都会了,这几天手又生了,废了一上午的劲儿,拆了织织了拆,总算有一只像样的。

闫霜在一旁总用眼神瞟柳丝丝,柳丝丝心想,怎么着,要和我道歉?

“给你家孩子织的吗?”闫霜先开口了。

“朋友家的孩子。”

“真好,我也想和我们家老曹要个孩子。”

“哦哦。”柳丝丝摆弄着线敷衍道。

“我们家老曹都三十了,还没孩子呢,虽然他也没催过我,但是没孩子拴着,男人的心总是飘在外面。”闫霜语气中还带着点伤感。

“不用太大压力,孩子该来的时候就来了。”柳丝丝还是决定宽慰她几句,毕竟天天屋里就她两人,总不可能一直不说话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柳丝丝和闫霜渐渐熟悉起来,闫霜也不再像开始那样毒舌,和柳丝丝平时相处起来还挺真诚。

她说她家原来挺有钱的,那个时候她家曹劲林还是个给她家帮工的穷小子呢。原来是青梅竹马啊,柳丝丝耳朵都竖起来了,放下手里的笔仔细听闫霜的爱情故事。

后来的发展也挺容易猜到的,闫霜家落魄了,曹劲林凭着灵巧劲儿和李健一样,稍微发了家,成功把闫霜娶回了家。

再后来政策越来越好,曹劲林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人也越来越狂,似乎这样才能掩盖自己卑劣的过往,闫霜也从最开始大小姐的性子,到后来努力做个拿的出手的贤妻,还花了钱来读研。

个人的选择柳丝丝不能多说,但是她感觉闫霜和当时的马兰姐挺像,都是因为婚姻最后失去自我。这个曹劲林挺会打压闫霜的,感觉这一学期下来,闫霜越来越不自信了。

“你不能一味改变自己迎合你丈夫,你想啊,你们从小认识,不是他爱你什么样,你就变成什么样,而是他爱你,你什么样他都爱。”柳丝丝叽里咕噜像绕口令似的说了一堆,其实她这个人,还挺爱管闲事的。

闫霜呵呵一笑,也不知道有没有往心里去。

这几天期末了,研究室挺忙的,各种总结报告,柳丝丝真是忙的飞起,恨不得住在办公室,偏偏闫霜这几天都没来,总共就俩学生,她的任务都得平摊到柳丝丝身上。

柳丝丝越想越来气,不惯着她,电话直接打到闫霜家去了,“干啥呢这几天?我都忙的脚打后脑勺你知不知道。”

接电话的是闫霜家的保姆,“夫人不在家。”

“不在家?”柳丝丝怔住了,不会这个时候旅游去了吧,心得多大啊。

“夫人和先生吵架了,离家出走好几天了。”保姆认识柳丝丝,她算是闫霜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了,和她也没隐瞒。

“她去哪了?安全吗?有人陪着她吗?”柳丝丝还是关心她的,怒气也消了。

“没有,夫人自己走的,大家都不知道她去哪了。”

柳丝丝开始担心起来,这边不是闫霜的老家,人生地不熟的不会出点事吧,闫霜家里父母都去了,仅剩的家产叔叔几个分了后,就跟着曹劲林来到深市了。

“好,谢谢你啊,有她的消息的话,一定要让她给办公室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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