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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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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可以带些随身物品的。

那一刻他总算知道为什么二妹总说宝意是个缺心眼的玩意,看来果真如此。

晚宴的菜式也是精心挑选的,但是若论起服务来,定不够皇室的好。

皇室夹菜都不需要自己来,都是太监布好,只管吃便是。

只是,他们已经远离皇室很久,如今只对这些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垂涎三尺。

尤其少渊。

少渊最是爱吃,一道炙羊肉,还有一道红烧肉,是王廷业特意吩咐酒店做的。

做法或与燕国有些不一样,但是,那香而不腻的感觉在口腔里简直美妙极了。

少渊笑着说:“我巴不得就住在这里了。”

锦书笑着往他碗里再添了一块,“多廉价啊,一道菜就把你给卖了。”

“那不是一般的菜,这做法我要学的,回去教教厨子。”少渊很认真地道。

锦书怀着双胞胎的时候也喜欢吃红烧肉,但是生了之后口味就变了,不爱但是也不讨厌,能吃一两块,多了吃不下。

席间上了酒,好几种,白酒红酒洋酒啤酒,都叫大家试试,看喜欢喝什么酒。

大哥在试完几种之后,道:“葡萄酒还是可以的,但还是这白酒喝得习惯。”

够劲。

王廷业便命人撤走洋酒与啤酒,只留下葡萄酒和白酒。

席间也是觥筹交错,落祁北也喝了好些,今日他实在是高兴啊。

看着长子长媳和孙子,再看看女儿和女婿,还有三个这么可爱的外孙,真像是活在梦境里一样。

喝了酒,微醺了,一时他真觉得可能就在梦境里,人这一辈子都是在梦里,只是各种不同的梦罢了。

落夫人总是不许他们多喝酒的,但是今日……她着实也高兴,便不管他们了,喝吧,尽管喝。

她吃不了几口,一会儿抱着懒懒,一会儿抱着甜甜,一会儿牵着北北和雪豹的手问长问短,不管是什么样的小事,她都想知道。

那个地方他们是回不去了,他们从那个世界脱离出来,可那地方还有牵挂啊。

锦书特意跟母亲说明四娘的事。

落夫人知道她从明三爷变成了明四娘,还嫁人生子了,真心替她高兴。

追问了许多关于她的事情,锦书道:“她生意做得很大,但是最近可能有些想要享受生活了,培养了个接班人,夫妻十分和睦,而且,她总是跟我提起您,说当初她走出去就是因为您的鼓励,没有您,就没有她如今的幸福日子。”

落夫人由衷地笑道:“不是我的功劳,是她自己有这份勇气,我不过是随便说几句,如果她没有勇气没有毅力没有韧劲,不能吃苦,单凭我那几句话能成什么事?”

确实,没几个人能成这样的大事,更何况,她本是养尊处优的皇后,能在那样的烂地里筑建起一座宫殿,是她的本事。

王闵月听了明四娘的故事,也十分敬佩那位女子,她自己也是女强人,但是她把自己代入四娘的角色,那样的年代,那样的身份,要从深宫里走出去,扮作男装像个市井之徒一样,和三教九流打交道,而且最后还成为燕国最大的粮商。

这里头到底吃了多少苦,旁人无法想象,哪怕是一个从小吃尽苦头的人,要做这样的一件事情怕也很难很难,更不要说从小十指不沾阳春一水的皇后娘娘了。

她感动于明四娘的故事,一转眸,却见一个一岁的小娃娃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眼底里似乎还蕴含着泪水,这胖娃娃是求抱抱吗?王闵月伸手过去把懒懒抱在怀里,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笑着跟懒懒说:“真可爱的小孩,胖嘟嘟的。”

落夫人闻言,瞧了她一眼,“虽然这个时候催婚很不合事宜,但是,不结婚也可以恋爱,找个男朋友,别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工作能给你的挑战,与找男朋友的刺激完全不冲突。”

王闵月笑着道:“义母,结婚我是不考虑了,但是养孩子我很乐意的。”

宝意看过来,见她没说,自然也不好说的。

落夫人哭笑不得,“不结婚光养孩子?你这不是和宁兰一样吗?话说今日宁兰怎么没来啊?”

“儿子发烧,今日去医院了。”王闵月下意识说了句,又觉得知情得太快,“哦,我是给她打过电话才知道的。”

这样的欲盖弥彰,若无心人肯定是听不出来的。

但少渊和锦书暗疾三人,哪怕是在北州都是比较警惕的人,会仔细听别人说话,也会看人的神色。

王闵月就算知道宁兰的儿子发烧,也很正常,后面那句有点多余。

安迪也想回去一趟

懒懒忽然就哇哇大哭起来,王闵月连忙把她还给锦书,让锦书哄他。

懒懒这一次回来很反常,之前一直都懒洋洋地睡觉,但自从回来之后,他就一直保持清醒。

在锦书怀里,他才止住了哭泣。

他除了依赖哥哥之外,也特别依赖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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