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2 / 3)
化的都市, 要走得多快多急才会在鞋面上溅上泥点?
头太痛了, 靳明嫣没法思考。
肩膀上突然多出一件黑色西装外套, 非常宽大,残留着浅浅余温,笼罩住她单薄的身躯。
鼻子闻到独属于陆同舟的味道,靳明嫣的脑子才生硬地转起来。
哦,原来真的是陆同舟,他又来巴黎了。
陆同舟伸出手臂搂住她,把她的脑袋稳稳托着靠在他肩膀上,很轻很轻地松了一口气。
靳明嫣笑了笑,“还挺意外的。”
“……什么?”陆同舟的声音透出难以掩藏的疲惫。
“喝醉了有人找。”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酗酒的坏习惯,她知道烟酒都不是好玩意,但戒不了。可能搞艺术的都有点这样,凭借这两样东西刺激神经找灵感,享受飘飘然的那一刻,分不清现实和虚无,独自度过深夜和凌晨这些寂静无声的时刻。
她经常在这种夜场喝醉,醒来后一个人回家。
陆同舟没说话,凉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耐心仔细地替她整理好头发和衣服,然后打横抱起她走出小酒馆。
他的车停在巷子口,中间隔了很长的一段距离,要经过一个早市。
这个时间点已经有人出来摆摊了,其中有一个华人面孔的老板在卖包子,见靳明嫣直勾勾盯着,陆同舟走过去跟老板说要两个菜包两个肉包。
在等老板打包的时间里,陆同舟依旧抱着靳明嫣没放下,随着人流量越来越多,他们这奇怪的逛早市姿势被强势围观。
“放我下去。”靳明嫣把脸埋在陆同舟怀里,耳尖开始发红。
陆同舟见她可爱,忍不住低头亲吻她温度升高的耳廓,“不要。”
英俊的男人一脸宠溺,怀里的女人清冷妩媚,在充满烟火气的地方旁若无人咬耳朵。
“妙啊!!”一个大学生打扮的女孩举起手机狂拍,“啊啊啊我好想谈恋爱!”
没多久,一群冒着粉红泡泡的学生围过来了,但很有礼貌的没靠近,只远远围观。
那边一群女大学生在叽叽喳喳,这边的老板站在热气腾腾的小摊边唠嗑,“这里的早市一周才两次,你们运气好,刚好碰到我有时间来出摊,这才吃得到正宗的上海包子哩!好多来留学的大学生一次买几十个,孩子可怜啊,想念家乡。”
“您也是陪孩子过来上学的吗?”陆同舟问。
“是啊,我们两口子就一个女儿,她一个人来这边我们肯定不放心。虽然舍不得家乡,但孩子有出息啊,她可是当年的高考状元哩!万里挑一呀!我们不能耽误她的前程。”
靳明嫣抬起头,偷偷看了一眼卖包子的老板,很普通的长相,很朴实的装扮,说起自己的女儿时喜气洋洋,恨不得将女儿的优秀昭告天下。
靳明嫣就看了一眼,又把头埋回去,双手勾住陆同舟的脖子,像鸵鸟似的把自己藏起来。
老板问,“你们是夫妻俩?”
靳明嫣听见陆同舟说“是”,这人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夫妻好啊,两个人能做个伴,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就太难了,太孤独了。”
后面陆同舟又回答了什么,靳明嫣没仔细去听,只觉得窝在陆同舟怀里特别暖和舒适,有一种永不下坠的安全感。
早市闹哄哄的,还被人围观着,但靳明嫣睡着了。温和的阳光下,她乖乖靠在陆同舟怀里,长长的睫毛卷而翘,小嘴委屈地抿着,就算是梦里也在诉说一些不满。
陆同舟稳稳抱着她,一颗心酸胀,轻声回答老板,“是啊,我的妻子这些年一个人吃了很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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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同舟把靳明嫣带回了他住的酒店,把她放在床上后没动她,只是撑着脑袋看着,其实到了这种时候,他不贪心,看看就好。
再次来巴黎,心境已经和第一次不一样。
通常出生的地方被定义为家乡,可他更信另一句话——
“此心归处是吾乡。”
他心向靳明嫣。
这些年做生意,他也开始信神佛,跪在神像面前,双手合十虔诚请求,每次在心里默念第一愿——
靳明嫣平安喜乐。
寺院里钟声绵延,他孤身走在香火味道里,和无数信男信女擦肩,突然觉得这世界真有一种东西叫宿命。
他的宿命归属于靳明嫣,才会摆脱不掉有她的记忆,才会在高朋满座人人恭维里一次次想起靳明嫣的脸,人越多,孤独越深。
一下飞机,踏足巴黎,想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有靳明嫣,他热血沸腾,直到现在,依旧会为与她的重逢热泪盈眶。
酒店的白色的大床上,陆同舟紧紧搂住靳明嫣的后背,脑袋深深埋进她肩窝,皮肤和皮肤的温度触碰,他才觉得真实。
昨晚一下飞机就通宵找她,陆同舟也扛不住,很快睡着。
两人一觉睡到傍晚时分,两个电话都被打爆,靳明嫣迷迷糊糊推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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