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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我为战神 第441节(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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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还是决定等战斗全部结束之后,再将他们放出来。而在眼下只要让人保护好那里的出口,别被日伪军趁机破坏或是垂死挣扎搞屠杀,比放出他们来要安全的多。

除了留下一个战斗小组保护地下室的出口之外,李明博以简洁的手语命令部队继续向已经退守几座房子内的日伪军突击。既然已经对被俘人员所在位置进行了变相的保护,剩下来的战斗对于他们来说也就简单了。

一个房间内两枚手榴弹,干净利落的解决问题。如果遇到日军负隅顽抗,那么已经冲进来的枪挂榴弹则直接用高爆榴弹解决问题。顺着门窗打进去的高爆榴弹,虽说无法炸毁整个房子,但是杀伤房子内抵抗的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被高爆榴弹从房子内赶出来的日伪军,又面对着清一色自动武器的屠杀。当面对自动步枪在近战之中巨大的威力,又想要缩回去的日伪军却是已经晚了。跟在他们身后的李明博所部,也冲进了房子内。

房子内狭小的空间,让日伪军的三八式步枪根本就施展不开。而此刻面对作战环境的不同,李明博和他部下手中已经全部更换为的勃朗宁一九手枪十三发大容量弹匣,指向性好的优点,以及九毫米子弹巨大的威力显露无遗。

此刻大部分人脑海中对手枪的认识,最多装填数量也不过八发子弹的南部十四式手枪的日伪军。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射速与弹匣容量几乎与驳壳枪相同,而威力与精度超过驳壳枪。至于日军普遍装备的南部十四式手枪与之相比,更是垃圾的手枪。

原本还在等敌人手中手枪打光子弹,自己好趁机偷袭的日伪军才发现人家手中的手枪,在打完八发子弹之后,根本就没有任何停止射击更换弹匣的动作。也就是说,他们就想偷袭都没有机会。

面对着武装到牙齿的对手,这些日伪军就算战斗意志在坚定也远不是对手。更不要说他们上了刺刀的三八式步枪,在房屋内连转个弯都要费力。少数拿着手枪或是驳壳枪的军官或是便衣队想要依靠墙多挣扎一点时间,却被对手毫不留情的丢进一枚手榴弹,或是被手枪急速射打成马蜂窝。

当然这种手榴弹并不是之前的苏制f一手榴弹,在这么近的距离使用那种杀伤力惊人的手榴弹,岂不是连自己也要倒霉?这次使用的是抗联自己制造的木柄手榴弹。虽说威力小了一些,但是在这么小的空间内一样有效。

李明博带着自己的部下,利用手中精良的武器,平日严格训练出来战术,在整个院子内横冲直撞。残余的日伪军即便逃进了经过他们临时加固的那几间砖瓦房,也没有能逃过火力的打击。

在错误的地点,当然关键问题是选择了错误对手的日伪军,从李明博冲进院子内到最后一声枪声结束,短短的十分钟不到全部被击毙,无一例外。为了不留下任何隐患,李明博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就是尸体,也补上了一枪。

当最后几名日军士兵护卫着一个大尉被乱枪击毙在最后一间马厩内之后,李明博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从发起战斗到击毙最后一名日军,共计用时不到十分钟。对于自己部下的表现,他还是显得比较满意。

在干净利落结束战斗之后,李明博并未收手留下一个班,而将其与的两个班全部撒了出去。配合诸时健,夺取另外两个院落。对于他来说,既然已经插手了,那么就不在乎多插手一些了。这股日伪军,既然已经进了村子,那么不全部留下不是显得太不热情?这在李明博看来,实在有违中国自古以来的热情好客传统。

救援(五)

在下达完继续出击的命令之后,自己并没有去亲自指挥的李明博,走到那处疑似地下室地方仔细查看起来。对于他来说,一号给他的命令是尽快的将挺进军被俘的女兵解救出来,而不是追歼残敌或是将自己周边的所有日伪军全歼。

对于他来说,无论什么时候,一号给自己下达命令的最终目标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的搂草打兔子的事情,在有空闲的时候他自然愿意干。不过那个前提是自己有时间,部队也有空闲的时候,出手就当做活动、活动手脚了。

但是目前一号给自己的任务还没有最终完成,他还不能离开这里。更何况在他看来,剩下的那点残汤剩饭,还不至于劳动他老人家亲自去出马解决。那边的那点残敌有一个班长去指挥,也就足够了。

倒也不是李明博过于托大,是因为尽管他的部下此时还挂着班长的名义,实际上都是正儿八经的排级干部。一班作为一号身边的贴身警卫班,班长更是久经实战考验。在到一号身边工作之前,也是从军区直属侦察旅调过来的。

有他指挥,对付困守在一个小院落内的十几名日伪军,李明博还用不到担心。所以他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考虑怎么在可能有日伪军混在其中的情况之下,营救那十几名被俘的挺进军人员。

蹲在地面上按照职业习惯无论做什么,在那里都要首先观察一遍周边和眼前目标情况的李明博,在仔细观察一遍眼前的目标之后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观察手观察的不错,这里的确是一个地下室。

而且单单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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