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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盛世(出书版) 第5节(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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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乾隆十四年秋审朝审,皇帝一反以前的做法,不留情面,大批勾决,均即处死。以前多次批准缓刑的老犯也不免归于一死。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六年(1751年),正好是乾隆和皇太后四十、六十大寿,按常规,这两年死缓犯一律不处决。然而乾隆宣布,贪污挪用的官员不在不处决之列,宁可破坏大庆的气氛,他也要置贪官于死地。

对于贪污官员,他拿起了雍正皇帝用过的老武器,命令他们自填亏空,他的要求甚至比雍正还要苛刻。乾隆十二年(1747年),他规定,凡是因为贪污挪用导致公款亏空而被判死缓的,都要用自家资产赔补亏空。没能赔补上的,挪用者如果所欠额超过1000两,贪污者超过80两,就要执行死刑。这一道命令,要了许多贪官的命。

对待民众反抗事件,他的处理也分外严厉。乾隆十三年,福建发生老官斋教案,乾隆说:“此案务须……痛绝根株,以绝后患。不但首恶,不可漏网,但奸匪余孽,有一二人存留,即如遗蝗蝻种,深为地方之害……其余逆党,即多戮数人,亦使奸徒,知所畏惧。”乾隆二十年(1755年),成都发生民众骚乱,他指示说,“所获的要犯杖毙数人示警足矣,不必具题”,使自己的统治加入了明显的恐怖色彩。

他大力整顿军纪。鉴于金川战争的不利,乾隆特别宣布,凡关系军务的犯人,更要从重处理,“不少假借”。凡武职官员,临阵畏葸者,一律不得保全首级。金川战争进展不利,使乾隆充分认识到清朝武装力量的废弛,因而力图整顿。他特别在香山建立了健锐营,训练强兵劲卒,自己经常前去检阅训练。(《清高宗实录》)

从这一年开始,乾隆回到了雍正的老路上。乾隆朝的君臣关系,从此变成了刁钻刻薄的主子与屏息而侍的奴才间的关系,或者说严厉的班主任与小学生的关系。下面的小学生稍有小动作,额头上就会遭到老师的粉笔头。诛杀和折磨大臣,越来越成为乾隆发泄自己不良情绪的主要渠道。他动不动斥责官员们“妇寺之仁”,强调“水弱易玩”,无论是在语言风格,还是思想方式上,都是对雍正当年的重复。在实践中,他的严猛程度则超过了雍正。“他之所以后来名声远较雍正为好,一是因为初期刻意树立的宽仁形象不会立刻被人们忘掉,另一个,是在君臣关系上,他并没有像雍正那样大搞阴谋欺骗,大搞神道设教,使臣民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

进入中年之后,皇帝对大臣们的观察越来越细,批评和警告越来越多,越来越不留情面。乾隆十七年(1752年),皇帝因为伪稿案办理不顺,指责外省大臣说:“外省办事习气,多涉虚伪”,“朕于各督抚所办事件,虽欲深信,而不可得矣。”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大学士陈世倌在山东置买了一批田地。陈世倌是三朝老臣,在朝中可谓德高望重。他和曲阜孔家是儿女亲家,在山东买地,是为了在曲阜更建一窟,使自己的家族势力永远不衰。不料此事被乾隆皇帝侦知,皇帝十分恼火,不顾陈氏为爱新觉罗家族办了一辈子的事,对他大加折辱,说:“他本是浙江人,而在山东置私产,想分孔氏余润,这岂是国之大臣所为?”陈世倌立刻被革职,乾隆还特别嘱咐:“今既革职,传谕山东巡抚,不许他到山东居住。”语言和措施之刻薄到骨,与其父一般无二。

乾隆十七年,他在批评官场中调和模棱风气时,评价了所有的现任总督,并且指出,现在他对全国主要官员的脾气性格都已经有所了解,不会再受他们欺骗了。他说:“近日督抚办事,有所谓上和下睦,两面见好之秘匙。貌为勇往任事,以求取信,而阴市私惠,谓有旋乾转坤之力,使属员心感。尹继善(两江总督)惯用此术,方观承(直隶总督)及巡抚中一二能事者,趋而效之。惟策楞(四川总督)、喀尔吉善(闽浙总督)、黄廷桂尚存本色。阿里衮(两广总督)亦不至此,硕色(云贵总督)更复不能……诸臣心术才具,日熟复于朕胸中,任术取巧者,皆洞见肺腑……大臣中有以取巧得利益者乎?”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他训斥贵州巡抚宫兆麟时,居然当众提及了他的外号:“看来宫兆麟之为人,应对是其所长,而于办事殊少实际,是以外间竟有铁嘴之号。”丝毫不顾这位大员的正省级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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