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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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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他在刚刚入定之前,将朱雀宗传承了数千年的秘宝,被巫门中的其他宗派称为朱雀宗护身双宝之一的玄鸟珠,吞进了自己的肚子。

玄鸟珠,和朱雀宗掌门信物玄鸟镜一样,都是自巫门朱雀宗(即殷巫)宗派立户以来,就一直是只能由宗主执掌传承的神秘器物。

和被后来常被人们称为朱雀镜的铜制玄鸟镜不同,即使是以朱雀宗数千年门户传承中,历代掌门宗主的卓越见识,都没有任何一个掌门宗主能弄清楚,这颗看上去非金非石,又绝对不可能是木头的,被称为玄鸟珠的奇特小珠子究竟是由什么材质琢磨而成的。

那是一颗直径只有一公分左右的纯黑色圆珠,入手沉甸甸的冰凉,有时候入手却又会轻飘飘的滚烫。整个珠子摸上去并不是很硬,似乎一用力就能捏扁,可是一到有人真的开始使劲了,却又坚硬的超乎情理。

当年,朱雀宗历代宗主中修为最深厚的第七十二代宗主,施展出他的碎金手,都未能让它的形状有任何的变化。

不光如此,根据韩远山看到的历代宗主的手札,后来到了朱雀宗第八十三代的宗主手里,这颗玄鸟珠还曾被他用当时所能找到的最锋利的名剑鱼藏剑斩过三剑,但也未能在那上面留下任何的痕迹,而鱼藏剑的剑锋也丝毫未曾受伤,这还在当时的修行人圈子内被称为了怪谈。

但是玄鸟珠最奇特的地方还不在这里,最奇特的地方就在根据他们历代宗主口传,都说玄鸟珠不但是天地间难得的护身奇宝,而且其中还蕴藏着能夺天地之造化的绝大玄机,因为它是当年传说中,“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天命玄鸟口中所衔所的神物。

一旦参透它其中蕴涵的玄机,就能让生命永远的远离生老病死的苦楚,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共存,不再受天地间任何鬼神的管辖。

总之一句话,它就是这上苍赐给殷巫一脉的独一无二的宝物,就算参不透它其中的玄机,就凭带着它,就能让修行朱雀宗一脉秘法的人,在内炼时提升将近三成的效果,并能在斗法中自动化去对手一定的气劲伤害,就足以使它成为令不少修行人眼馋的朱雀宗护身双宝之一了。

但是现在,韩远山为了使自己能在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中帮到方榕,他把这颗也已经被他琢磨、研究了百十年都未能弄明白的小珠子给吞进了肚子里,试图用他残存的那数十年修为,化成本命离火来融炼这颗玄鸟珠,看看能否创造出奇迹来。

这忽然间灵觉一显后的冲动与他而言,也就是意味着他从现在开始,已经踏上了以往他想都不敢想的逆天之路,他要和方榕一起,共同来迎接似乎不可能突破的挑战,生死就在一线之间!

再说刚刚还有点诧异的赵三,一看到扭身回望的方榕那微微颤抖的身子和脸上的那两行热泪,他脸上的微笑和诧异也慢慢的收敛了起来:“方榕,如果我是你,我会把这流泪的心劲和时间都用在做事上,眼泪,解决不了咱们这些人要面对的问题。”

方榕回头,迷朦的泪眼中发现此时的赵三脸上一片肃穆。而他刚刚抬起的手,依然稳稳的举在半空中,遥指着机器的轰鸣声传来的方向。那里,有无数的山民正在和几十个工一起,在大太阳底下忙碌着,让那里呈现出了一片繁忙的景象。

方榕很快的抹去脸上的泪痕,重重的点头,迈步往那边走去。他身旁,脸上重新爬上了笑意的赵三也同时抬脚迈步。短短的一瞬里,两个人脚下起落的节奏,竟非常奇怪的变成一个。

刘英奇目送叶枫上自己的车走了,这才发现此刻的自己,竟不知道该往那里去才合适。一时间,他被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给难住了。

往东走,是回公司的路,那里有很多眼下并不是很急的事在等着他去处理。他办公室的楼上,就是他老爸的办公室。起码,他知道老爸并不反对他娶叶枫。事实上,他不但不反对,而且还比较明显的自己支持娶叶枫。按理说,不管如何,他现在回去那里是最好的选择。

往西,那是回家的路。路的尽头往右一拐,就是他自己家那座巨大的,令无数人羡慕着的豪宅。豪宅的后花园里,住着他顽固到令人头疼的爷爷。从头到尾,自从爷爷在自己上次受伤后再见到叶枫开始,就忽然在家里明确表态,坚决不许他娶叶枫进刘家的门。甚至,要求他马上和叶枫断绝来往,而理由,仅仅不过是他认为叶枫命相克夫!

为了这件事自己不知道头疼了多久,撒娇,耍赖,甚至于威胁等种种手段都用尽了,就是无法打动拿定了主意的爷爷。要不是最后自己躺在病床以死相迫,估计爷爷也不会勉强答应暂时让自己继续和叶枫交往。

但是为什么刚刚在自己向叶枫保证在三个月内,就解决龙翔在聊城的投资事件的时候,第一个在心里想到的就是回去后找爷爷商量,而不是一向支持自己的老爸?

沉吟着,刘英奇迷迷糊糊中往前走了几步,差点撞到了一个路人的身上。

“对不起!”

匆匆道歉之后,回过神来的刘英奇这才发觉此时的自己正在往西走, “难道一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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