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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纯粹没有胃口。

女生低望着桌面,若有所思,忘了手中还拿着一片披萨。

已经吃完第一片的戴维森故作不经意问:「你接下来有甚么打算?」

语娟抿了抿唇,「我想明天再去拜访一次。」

「为甚么?」戴维森立时问,一脸困惑。

「老太太不是说情况时好时坏吗,也许明天他就会想起来也说不定。」

「你知道,阿兹海默症的患者最先忘记的是关于周围人事物的记忆,像是妻子、儿女那些亲近的家人,然后才是年轻时候的记忆,到最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会忘记。」

不明白戴维森会何会忽然说出这些,语娟只是静静听着,没有出声。

「我去世的奶奶也是阿兹海默症的患者,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和我奶奶离开前的模样差不多,已经感受不到外界的一切了。就我所见,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已经到了末期,不太可能会有那种事。」

「可是都到这了,多试几次也无妨。」她微笑,「如果你不想陪我也不没关係,因为你本来就没有那个义务陪我。」

「如果最后那位老先生仍然没有想起来呢?」

闻言,语娟沉默了会又再度扬起淡淡的微笑:「就算是那样,我也要试试,因为这是婆婆託付给我的事。」

「为甚么?」他又再问了一次,意思应该是为甚么已经知道是不可能的事,还要做无谓的努力?

凝视着往来的路人,她苦笑,眼底藏着与此刻温暖的气候十分不搭调的秋日感伤。

「可能是因为……我明白被所爱的人忘记的感受吧。」

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此刻的她已无力用英语说出的,因为无法传达给对方的一份心意。

人还存在着,活生生地站在我们眼前,可是却只剩一具躯壳。

婆婆所託的,是未能对那个人亲口说出的回覆,未能传达到他心里的回答,以及未能让他知晓的感情。

可是,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又要如何记得自己以外的人呢?

垂下眼脸,她陷入沉思。

相较于语娟的鬱鬱寡欢,戴维森倒是和经过一位路人说起话来,只是她现在没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事,也就没注意到戴维森和路人说了些甚么。

一直到一阵圆润的琴声传入她耳里,她倏然抬头,赫然发现戴维森怀里多了一把木製吉他。

一时间,周围不少的客人和路人都看向了他们这桌。

「你会弹吉他?」语娟笑问。

「我爸教我的。」他笑道,「我爸说他那个年代,男生一定都要会弹吉他,不然交不到女朋友。」

语毕,戴维森便不顾他人眼光,一脸自在地弹奏着吉他,旋律低缓轻松。相同的曲调一再重复弹奏,一再沉淀。

也许戴维森真的弹得很好,才会使路人驻留,不过语娟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此刻弹奏的那首曲子。

虽然没有人声伴唱,但还是让只要听过那首曲子的人,忍不住驻足。心想,居然能走在街上,听见披头四的经典成名曲「letitbe」。

不少人就这么站在旁边,听他弹至最后一个音,为他鼓掌。

可是戴维森并没有因此将吉他还给旁边的青年,随后又再度弹起了披头四的另一首名曲。这一次,仅仅只是弹了一小段前奏,语娟就立刻知道他要谈的那首曲子是甚么了。

也顿时明白戴维森为何会和路人借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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