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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次振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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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家,回到了江湖。

沉茗芸的一生前半生何其快哉,后半生有无数的不得已,终究是造化弄人,各有天命。我早已没有办法去恨这个女人,可以想象她也曾是个飞扬的女子,世间的情愿一点点熄灭了她心中的那团火,磨平了那些棱角,让她变得这般柔和。

我不忍心在看她被伤害,却不能不问她一个残忍的问题,“帮助金殃叛乱的是你吗?”

“没错,”沉茗芸毫不犹豫的承认,她的眼中甚至带着一丝骄傲,仿佛旧日的意气风发又回到了她的身上,“池斐卿是池弘的孩子,而且我要毁了那座伤害你的宫殿。”

我不禁一愣,不知要怎么回答。

她垂下了头还在啜泣,“我想要照顾你,可是却错过了你长大,所以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补偿……”

我帮她擦掉满脸的泪花,“我不会阻止你,但是我也觉不赞同你的做法。我不想去问这天下该是谁的,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现在只想活下去。我会去极东之地的去寻找甘柤果。等我回来,那时候我们就有很多时间,听你给我讲你和爹的故事。”

沉茗芸不住的点头,泪水落到我的手指上,我又一次替她抹去了泪痕,“只是,”收回手我我扯出一个笑,“我这样的儿子你还想认吗?你知道的……我……”

沉茗芸抬起头,眼中烁烁有光,“我等你回来,儿子。”

时值晚秋一路向北,天气越发寒冷,我早早添了狐裘的披风,将手脚都裹在里面,寒风吹过总是冷的把脖子缩起来埋进毛茸茸的领子里,最近身体越来越差,畏寒惧冷,不善长途跋涉,翻山越岭的事多半需要乘车,若是山路崎岖,渡鸦就背着我披荆斩棘,我痛恨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却也无可奈何。而渡鸦到底是练武的,依旧是一身黑色的劲装,没添一件保暖的衣服,掌心总是温热,赶路时脚程极快,几天的颠簸下来也未见疲惫之色。我不禁骂渡鸦皮糙肉厚,渡鸦嘲笑我身体薄的跟病秧子似的。

一路上说说笑笑,渡鸦表现出和原来旅行时完全不同的导航能力,路过的每一个村镇,渡鸦总能带着我找到城里味道最好的酒楼,挑选最舒适风景最好的旅途,若是不得已风采露宿,他总能打上一只野味,就着篝火烤的油滋滋的,我身上的狐裘就是某次打猎的纪念品。本应是凄凄惨惨,苦不堪言的寻药之途竟然让渡鸦搞得风生水起,到达洲禾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胖了一圈。

霁岭边的洲禾是一个北方的一座边陲重镇,早在池家为帝的时候,这里就是蛮夷抢夺和入侵的必经之地,城中百姓不能聊生。皇上几度派兵等队伍浩浩荡荡的来救城时,那些烧伤抢掠的蛮夷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留守的将士大多又不敌那些蛮族的弯刀战马,导致这座沧桑的城市几度荒。

可是最终上天还是没有没有放弃这个几经劫难的城池,大莫历三十年,一个名为白千萧的男人带着一群中原的武林人士扎根进了霁岭,从此担任了这座城池的守护神,自此皇城再也没有收到过洲禾的战报。

看着一帮不拘管束的江湖侠盗,顶着什么振兴中原的旗号像正规军队一般的操练巡逻,远在千里的皇上曾担心过这白千萧会自成一派,用将霁岭从大莫的版图上分割出去。就在皇上准备肃清这一干江湖人时,一封从玄野教来的信打消了他的头,干脆对洲禾彻底的放任了。

在白千萧带领的洲禾越来越繁华,那个不起眼的穷困的城市涌入了大批的江湖剑客,商旅也纷至沓来,不出几年这里已经变成了边塞中最坚固最有活力的城市了。林千萧也没有辜负莫家皇帝的信任,这么多年来一直安心的守护着本不该他承担的责任,帝国也默许了他屯兵戍边的行为。

白千萧功绩卓越,是个不世出的人才,但是也实在是个奇怪的男人。他的洲禾城有三大拒:一是拒绝伤残老幼入城,而且城中的孩子老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被送到霁岭的另一侧村落安置,换句话说城中全名皆兵;二是入城时需与守卫交手,没有武功者拒绝入城;第三条最奇怪,凡是入城都要登上霁岭,在那里种上一颗枫树苗。

亏了白千萧这一奇怪的策略,洲禾城门口的枫树生意是经年不衰,甚至越来越红火,刚刚看到城墙的边缘,已经有不少的商人向我和渡鸦兜售枫树苗。我们像其他来访者一样,买了两颗枫树苗沿着特设通往霁岭的道路一路向上,不一会儿霁岭的风光就令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巍峨的山岭间的火红仿佛将天际都点燃,入冬微寒的青空下那些树叶极尽红艳,在坠落的边缘徘徊,有些却已经不敌气节转变,打着旋缓缓落到地上,深埋进松软的泥土,一层又一层将天地染成一色,若是到了傍晚想来这枫林与火烧云若是练成一片,天地一色万物幽静该是何等美景。

在我沉醉于这人造的美景间的时候,渡鸦握住我的手防止身体越来越孱弱的我跌倒,他缓缓说道:“我幼年曾来过洲禾一次,那时我也在这里种下了一颗枫树。入城之后我听到一个传闻,传说过去的霁岭荒芜贫瘠鲜少有植被动物,只在山顶有一棵千年的枫树,那棵枫树是洲禾的守护神,他默默扎根在霁岭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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