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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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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没有空调,夜间温度低,但喻枫不愿意把窗户关起来,他总觉得房间里也有一股怪味儿。床铺看着是整洁干净的,喻枫掀起被子想要坐下,无端在雪白的床单上看见一个破洞,全掀起来,果如他所料在床单中间看见淡淡的血迹。

烦躁地把被子往床上一扔。

早上从光怪陆离的梦里醒来,喻枫觉得自己浑身酸痛,原以为是睡不着的,床单不干净,被子上没有消毒水的味道,总觉得还滑腻腻的,喻枫没脱衣服直接躺在了床上,打开电视随便放了一个频道,半夜迷迷糊糊睡去,醒来的时候电视还开着,保健产品又臭又长的广告不知道播了多久。

揉了揉酸痛的肩颈,喻枫承认这次确实是他太冲动了。行李箱还摊在星级酒店的套间,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明知道边月不会停在原地,还是头一热就买票回来。且不说人生地不熟,吃住他都不习惯,更重要的是边月与他已经九年没有联系过了,九年的变化有多大?以这两天的观察来看,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但他就这样没有任何准备、计划的买票回来了。

卫生间的花洒滴了一夜,转身都困难的地方,喻枫走进去,水不可避免地滴在他身上,他飞快用凉水洗了个脸,抬头事看见挂钩上的毛巾顺手就拿起来,还没碰到脸就已嫌弃扔开,再洗了一遍手。

他打定主意绝不住第二晚,在前台小姐挽留的视线中退了房。

再去了一次修手机的店铺,在紧闭的大门口站了会儿,太阳越升越高,门始终不开。向旁边卖早餐的小吃店打听,那店铺的老板是个单身汉,每天十点开门,开到晚上十二点才关门,这两天不知怎么了,关门关的越来越早,今天更是连门都不来开了。

连大年初一都在营业的店,偏就让他遇着了不开门的时候,也真是赶巧了。喻枫想再等等看,顺势在店里坐下,胃里不大舒服,有了昨晚的经历,也不太想吃其他东西,谨慎的要了一杯豆浆和两个馒头。

早餐时间已经过去,吃午饭又太早,店里没什么人,五张桌子空了四张,喻枫抿了一口豆浆,忽然走进来一个拖着行李箱,提着大包小包东西男生,皮肤黝黑,看年纪十六七岁上下。还没放下行李就冲老板要了一碗面,扫视四周一圈,坐在喻枫对面。

“诶,我认得你!”男生很兴奋,“昨天你从边月姐车上下来的!你没走呀?”

火塘里的火烧的越来越旺盛,房间里暖烘烘的。

达瓦村里只有一家客栈,无甚讲究,门前立个牌子歪歪扭扭写下可住宿三个字,路过的人将信将疑,试探着踏过乌黑发亮的门框,踩在嘎吱作响的木地板上,光线昏暗,空气里弥漫着松叶的香气。

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琐碎的杂物下摊开一本泛黄的登记册,笔记断断续续,勉强能看出个大概,背后放着一个置物架,黄黄绿绿的小品牌饮料瓶上积了不少灰,再往旁边走,有一扇小门,通往后院。

房间右侧垫高了二三十厘米,放着几个图案花哨的坐垫,倘若客栈房间不够,这里也能睡下十几二十个人。矮榻前面有一个火塘,原是家里人自己煮饭的地方,后来改了客栈,小年轻们喜欢围着火塘谈话唱歌。

晚上十一点多,客栈老板娘早早歇下,躁动不安的住客们还围着这一圈火光舍不得散。

听说客栈里有三位住客是搞音乐的,还有一个乐队,便围着那团火等他们唱。

微弱的白炽灯下,灰烬轻轻落在半新不旧的琴盒上,名叫菲兹的银发女孩拉开琴盒,从过隔层里掏出一本散架的书,不慎掉出一页被火燎了大半,菲兹捡起来看了一眼,随手扔进火堆里,火顿时旺了几分将纸张燃尽。

视线从围坐在火塘前的所有人脸上滑过,清了清嗓,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乐队的名字叫经典开篇法。”

烧断的树枝咔擦咔擦响,蜂窝煤炉上的茶壶正冒泡。名字取得无厘头,提的也太突然,众人没有做出菲兹期待的反应。

看得出来她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愤愤不平地翻开破烂的书,指着正文第一行:“我们乐队的名字是有来头的!喏,取自这本书的第一句话——”

“他乡遇故人,是小说的经典开篇法。”

话音刚落,门忽然被推开,刺耳的响声,风霜涌进来。靠在墙角的边月吸了一口冷气,疑心有雪花飘到了她脸上,昏沉沉的大脑清醒了几分,听见菲兹的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顺口问道:“遇见……遇见之后呢?要做什么?”

最近几天天气不好,住客也不着急赶路,她来的晚就只能暂时睡在矮榻上。整好赶上几个小孩熟悉起来,要围着火塘聚一聚,一声一声姐姐叫得可甜,边月拉不下脸说不许,只好笑着说你们玩吧,别管我。

又邀她一起坐过去,边月刚把自己捂热,懒得动弹,便说自己在这儿也能和他们聊天,那几个小孩儿也就不再勉强。

没有人听见边月的话,围着火塘的那几个小孩儿都齐刷刷朝门口看去。

“老板在吗?”声音冷冷清清,似有霜雪覆盖在嗓音里,约莫一米九,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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