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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二十一章 孟晓骏总有一些天才是你高不可攀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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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跃说道:“我不知道活着的时候最想去哪里,假如有一天我死了,最想做的事情一定是‘回家乡’,因为我对那片土地爱得深沉。”

王阳错愕。

成冬青错愕。

热水供应处围着的学生多数一脸懵,几个女学生眨着未经雕饰的眼,里面噙着不解,不过更多的还是好奇。

“我一直以为你最擅长的是说瞎话,没想到还是一个诗人。”

孟晓骏看了王阳一眼,表情耐人寻味。

这让成冬青想起昨天英语课后发生的事情,王阳写了一首情诗,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当着许多同学的面读了出来,孟晓骏说他那么爱写诗,怎么不去中文系,他说国内的诗人太含蓄,缺乏一种奔放美,他欣赏不来,就像他并不渴望徐志摩和林徽因的爱情。

是的,照王阳的说法,他是为了更好地阅读和欣赏国外诗人的著作,而不是抠着脚丫子纠结中文翻译体无法表达原诗情感这种事才报考的外语系。

林跃没有搭理孟晓骏,因为轮到他打水了。

把手里的暖壶放到水龙头下面,听着声音由哗哗变成咕咕,阀门一关,将接好的两壶水递给成冬青,又从他手里接过空暖壶放到水龙头下面一拧阀门,重复上面的步骤。

五分钟后他跟成冬青拎着四壶水离开热水供应处,孟晓骏招呼王阳跟上去。

“你干嘛老跟着他呀?良琴不是喊你一起去香山看红枫吗?”

王阳其实并不关心孟晓骏和良琴的感情进展,他不爽的是孟晓骏找林跃的茬也就算了,偏偏每次都拉上他。

“看枫叶还早。”

孟晓骏望着消失在宿舍楼门口的背影说道:“你不觉得这家伙很可疑吗?”

“有什么可疑的?”

“他是英语专业的吧?”

王阳点点头:“没错。”

孟晓骏说道:“可是你见他上过几堂英语课?”

这话把王阳问住了,确实,开学一周了,这家伙除了各个课程的第一节呆了一整节课外,剩下的课程迟到早退是家常便饭。

“你看他,早晨五点四十准时起床,洗漱完毕到未名湖畔读半个小时书,然后去操场跑步,以几乎匀速的步伐跑半个小时,七点一刻回宿舍洗澡,七点四十分准时到食堂,十五分钟左右吃完,然后去教室。中午下课后就去吃饭,完事扎图书馆里一呆就是两个小时,下午踩着上课铃去教学楼,课后打一个小时篮球,然后洗澡吃饭,接着洗衣服和整理个人物品,八点多去教室上自习或者到图书馆看书至关门,像他这么守时自律的人,为什么会在专业课迟到早退呢?难道你不好奇他去干什么了吗?”

王阳好奇,很好奇,不过在好奇林跃去干什么之外,更加无法理解孟晓骏的行为。

“他古怪,你比他更古怪。”

孟晓骏满脸不解。

王阳说道:“如果你不是一个男人,我已经怀疑你是不是爱上了他。”

孟晓骏推了他一把:“这很好玩儿吗?很好玩儿吗!”

“既然你没有爱上他,为什么把他的事调查得那么清楚?”

“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

“告诉我什么?”

“第一天见到他我就觉得他很可疑。”孟晓骏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给王阳岔开话题:“说正事,你猜他去干什么了?”

“呵……”

王阳打了个长长地呵欠,完了发现孟公子面色不善,为免招惹麻烦,赶紧端正态度:“干什么了?”

“星期二,上口语的那堂课,他跑去俄语课旁听了。周三下午,孙教授讲语法那堂课,整整四十五分钟他都在挑教德国概论的王教授的刺,俩人差点没打起来。”

“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知道哲学系黄师姐参加舞会从来不穿内衣。”

“粗俗!”

孟晓骏说道:“这是重点吗?我们现在就想知道那个人是何方神圣。”

王阳抓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孟晓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天才是你高不可攀的,我觉得这种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认命。”

说完这句话,他一甩优雅的长发,走了。

孟晓骏愣在原地,看着就差喊他无聊的王阳的背影,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怎么张口。

他会认命吗?当然不会,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认命,他孟晓骏不会,因为他是要去改变美国,从而撬动世界的人。

……

孟晓骏家学渊博,小时候爷爷和父亲给他的第一份礼物都是英文词典,所以要说英语,算得上外语系里数一数二的人。

这不仅仅表现在口语有多标准,词汇量有多丰富,更来源于他读过的各种英文书籍,那些先进思想,那些异域风情,那些新鲜名词和解释带来的认知观,可以让他在看待问题时比同龄人更加超前。

于是,他当仁不让地成了读书会的组长,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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