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请收藏本站网址:ftshuwu.com

第六十二章羊头强巴(二)(1 / 2)

加入书签

“如果真是他,我会去追。十一年了,我女人和孩子不能死不瞑目,佛祖不会饶过他……”

我吃一惊,看看卓佾,说:“强巴,你不是把杀你老婆孩子的人都杀了吗?怎么又扯上格列欧珠?”

“那四个人是他派来的,其中一个是他侄子,他临死时告诉我,是格欧派他们来杀我,我不在家,他们就把女人和孩子杀了,还有家里的牲畜,把房子也烧了,还烧坏了邻居的房子。我怕他们再来村里捣乱,所以到村外这里的山坡上盖了房子,我不怕他们。”

强巴说的时候很平静,没有一点愤怒的表情。

“那么,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卓佾问。

“现在就可以走,不过,早晨我答应了老拉姆夏过,要帮她找回被狼群劫走的羊群。”

“什么?你是说被狼叼走的羊吧?”耗子说:“都被咬死了,找回来有啥用?”

“不是咬死,是劫走的,活的,有二十多只,昨天夜里被劫走的。”

我们都晕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听说狼群会咬死羊吃掉或叼走,没听说过狼群还能把整群的羊劫走这种怪事儿。

“从这里走要到甘托克,他们只能走白狼谷那条路线,也正是我要找羊的路线,我们等一下,等老拉姆的儿子来了,我们就走。”

“你怎么知道那条路上能找到丢失的羊?”

强巴说:“在向东南方三十几里的大山那里,是狼人阿普扎西的地盘,现在这里下了大雪,他的狼群也找不到食物了,只能到四周的村庄去偷牲畜。”

“什、什么?狼人阿普扎西?”我又惊异了:“怎么回事?”

话音未落,趴在强巴脚边的屯拉突然跳起来,跑出门口,接着从外面传来了一阵汹涌的狂吠,听到有人高喊了一声:“强巴拉!”

我们都站起来出门看,在院子的篱笆外那里站着一个牵着马的二十多岁的藏族年轻人,也背着猎枪,手里拿着马鞭子,他就是老拉姆夏过的小儿子琼达。

“来了,”羊头强巴站起来:“我们出发吧。虽然狼带着羊群走不快,可也不能耽误,否则羊群被带到目的地就会都被咬死。”

强巴准备好了一些必须品,把马牵出来,东西放在马背上,翻身骑上,领头在前面走,屯拉又跑在队伍的最前面。

卓佾说:“强巴,我们出门可能要好久,你的牦牛……”

“没关系,会有人来给照顾的。”强巴说:“我警告大家,赶上狼群都不要开枪,不要杀死阿普扎西的狼,一切由我来处理。他本来就仇恨人,会报复的。他的狼群有一百多只,是这里最大的一个狼群,比白狼仑朱的狼群都大,要是都扑过来,我们这些人根本对付不了,有枪也不行。”

反复嘱咐了好几遍,他说的是藏语,每说一遍都要卓佾给我们翻译一遍,生怕我们听不懂,看来他也对狼人阿普扎西的狼群心存畏惧。

在琼达的引导下,我们找到了狼群偷羊的痕迹,顺着一条靠近山坡的路向东南方向走,可是路上的痕迹很浅,时有时无,最主要的是,那些痕迹根本就不像狼和羊走过的,而是象被树枝拖出来的浅浅痕迹。

强巴解释说,这是断后的狼衔着树枝把痕迹扫平了,因为狼和羊走过的地方痕迹很深,雪不容易盖住,它们就拖着树枝边走边扫,把痕迹尽量扫平,等一刮风把雪刮过来就把扫过的痕迹很快盖住了,人肉眼不容易发现。

“我说强巴大哥,你说的这是狼吗?比人都精,是狼精吧?”耗子叫起来:“它们怎么能劫走羊群呢?”

强巴说,这个很简单了,羊群都有个头羊,狼群把羊群圈起来之后,会先袭击头羊,但不把它咬死,而是扑倒它,在不是要害的地方咬一口;头羊爬起来逃跑,就再扑倒,再咬它,再跑再扑倒再咬,这种近似戏耍的事情重复几次之后,头羊就会觉得自己逃跑无望,而且每次都被咬,就不再逃跑,服服帖帖地听狼的命令,一头狼咬着它的耳朵,牵着在前面走,羊群就会跟着,其它狼在四周监视,等于赶着羊群,就偷走了。

后面会留下几只强壮的狼断后,衔着树枝消灭痕迹,防止被人追踪;如果有人追来,断后的狼就会伏击他们。

到了安全的地方,这些羊就会被群狼咬死分食。有的狼在迁徙的时候,要跨越漫长的荒凉地带,没处去捕捉猎物,也会事先抓一些猪、羊甚至是牦牛赶着走路,作为路上的食物。在冬季食物短缺的季节,牧民的羊成群失踪,就是这么个原因。

青藏高原生活环境极其恶劣,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里的狼群被锻炼得不仅迅猛彪悍,而且非常聪明,有更强的联合协作能力,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就象一支善于作战的特种部队,所以很难对付。

听到这事儿,我们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偷猎分子再加上这样聪明的狼群,这事儿太他妈的危险了!

在羊头强巴的带领下,我们走得很快,屯拉一直跑在队伍的最前面,用它灵敏的鼻子嗅着雪地上的痕迹,偶尔叫几声,强巴就会告诉我们,我们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