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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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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达走过去,按住他的肩膀,让他重又躺平:“你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要起来。”

明卉也过来,搭上明轩的脉博,即使是明卉这样的半吊子,也能感觉到明轩脉像的变化。

“姑姑,我的病,好了吗?”明轩期待地看着明卉,那位老爷爷把一根黑色的长针朝他扎过来时,他便没有知觉了,再醒来时,便已经躺在炕上了。

明卉把他的小手重又放到被子里,又摸摸他的小脸,脸蛋也比刚回来时有了温度,小家伙正在慢慢好转。

“嗯,你的病已经好了,但是你病得太久,所以要再将养几日,等到你身上不疼了,就是完全恢复了。”

“真的只要再养几日便好了?”明轩的眼睛明亮清澈,如同被清泉冲洗过的黑曜石。

“是啊,大夫说了,只要几日。”明卉笑着说道。

“我病好以后,能和二哥一起去学堂吗?”

他去过学堂,可是只坐了半日便支撑不住了,还被其他小朋友耻笑,他是哭着回家的,从那以后,他便留在家里读书了,他很羡慕二哥明庭,可以到学堂里念书。

明卉点头:“当然可以。”

明达笑着摸摸他的脑袋:“到时大哥送你去学堂,若是那些臭小子欺负你,大哥去揍他们。”

明轩咧开小嘴笑了,只是说了几句话,他便很累,又沉沉睡去。

霍誉告辞,明卉送他出来时,低声问道:“葛巫没说什么?”

霍誉失笑,想瞒住这个小丫头真不容易。

他压低声音:“葛巫说明轩体内的是子蛊,血蛊有个特点,便是母蛊与子蛊不能相隔太远,明轩体内的子蛊能够彻底拔除,还要多亏这次的母蛊离得远了。”

明卉一怔,立刻反应过来:“母蛊在保定,一直都在保定?”

“嗯,葛巫说,血蛊不同于其他蛊虫,一旦母蛊远离,子蛊便不能顺利养成。明轩体内的血蛊成熟在即,说明在这之前的六年里,母蛊一直都在,你悄悄把明轩带去满城,又从满城来到京城,母蛊没能及时跟过来,否则,今日明轩体内的子蛊也不会顺利清除。”

明卉的眉头蹙起,她虽不懂蛊术,但是也听说过母蛊子蛊的说法,传说情郎要去远方,姑娘便在情郎身上种下子蛊,而她自己身上的便是母蛊,一旦情郎变心,没能如期回来找她,便会死得很惨,而姑娘也不能独活。

“啊?这么说,那个下蛊的人就在保定?”明卉问道。

“我问过葛巫,他说血蛊很特殊,用来养蛊的血葫芦甚是难得,但是母葫芦却要求不高,只要是生育过的女子,都能成为母葫芦,葛巫口中的母葫芦,就是身有母蛊的人。因此,血蛊的母蛊不会在下蛊之人自己身上。”霍誉耐心解释。

明卉听得毛骨悚然,这什么血蛊,也太诡异了吧。

“现在明轩身上的子蛊被拔除了,他不会成为血葫芦,那母蛊呢,会死吗?”

霍誉摇头:“这个我没有问,葛巫当时也很累,只说了几句话便闭目打坐了,我便带着明轩出来了。”

明卉想起被当成那个被当成明轩抓走的小不点,说道:“也不知道大哥那边查到了什么。”

当时,霍誉急着去满城,只是让明大老爷详查府里的人,并没有留下来等消息,因此,他并不知晓那两名护院的事。

当天晚上,明卉便给明大老爷写信报了平安,又说了明轩还要休养几天才能回保定,并且,明卉也把母蛊的事说了,让明大老爷留意一下,枣树胡同附近,最近有没有女子有异样。

次日一早,明卉的这封信便通过飞鱼卫的专用驿道送往保定。

明轩在炕上躺了一日,便好了大半,虽然还是没有力气,但是身上的酸痛减轻,他能靠在大引枕上,听明达给他讲故事。

明卉亲自下厨,做了红烧兔肉、酿豆腐、葱炒耳丝、萝卜丸子和冬笋火腿野鸡汤,明轩吃了不少,明卉良心发现,装了食盒,让汪安给霍誉送过去,刚好朱云和苏长龄也在,看到汪安送了食盒过来,便赖着不肯走,霍誉只好让他们留下来用饭。

骆驼

吃饱喝足,霍誉过来看望明轩,这才听明达说起,今天的午饭,竟然是明卉下厨做的。

霍誉……

早知这是小姑娘亲手做的,他连菜汤也不会便宜那两个臭小子。

“小姑父,你看,我小姑姑心灵手巧吧,不但会制香,还会煮饭烧菜,对了,小姑姑还会扎针呢。”

明达没有吹牛,上次他亲眼看到,明卉给明大老爷扎了针,明大老爷睡了一路。

明卉自幼在道观里长大,她懂医术,霍誉并不吃惊,令他惊讶的是明达说的那句“制香”。

“你姑姑还会制香?”霍誉问道。

“当然,小姑姑制的香,比起花千变的,也毫不逊色”,生怕霍誉不相信,明达说道,“这可不是我说的,明雅和明静全都这么说,她们两人出嫁用的熏香,全都是小姑姑送给她们的,每人送了一大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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