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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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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声量:「我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证人也有吸毒。」

底下一阵譁然!

法官槌了三下法槌:「抗议无效,证人需要回答。」

气氛瞬间冻凝,似乎可以听到每个人的心跳。

玉珊羞愧到了极点!声音似有似无的回答:「是。」

底下又是一阵譁然!

辩方律师趁势再问:「你是否和被告曾经交往过?」

检察官听后又是一愣!但还是毫不思考:「抗议!抗议」

不等检察官说完,法官直接否决:「抗议无效!」

玉珊的头更低了,低到已看不到脸,颤抖的说:「是。」

辩方律师问完了,检察官也彷彿被刺了两刀。因为吸毒及和谢添帅曾经交往过,这都是他不知道的事,瞬间像洩了气的皮球,完全无力招架。最有把握的证人却变成最致命的武器,当然也没啥好问了。

到目前为止,明显检方已居弱势。但辩方可没因此作罢,律师请出了自方的证人,可忻口中的学姊名叫柳媚。她确实是玉珊的学姊,也和玉珊同科系,交情也很好,既然会做辩方的证人,当然是辩方律师认为有利于被告。柳媚的陈述内容大概是说:她受玉珊之託,偕同可忻的男友谢添帅,并坐他的车一同去接可忻,准备一起去唱歌说词大致和辩方律师刚开始陈述的没有什么不同,但她的出现却更证明了被告与被害是男女朋友的关係。

「她说谎!」可忻按捺不住委屈的嘶喊着。

庭内又是一阵骚动!但马上就被槌静了。

宇骏浩哲父子俩是又心痛又愤怒的咬牙切齿。

检察官曾经侦讯过柳媚,她的証词毫无破绽,所以当然不愿她出庭,如今只能强作镇定,短暂的细心思考,小心翼翼地问着:「前位証人说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完全不认识,而你却说两人是男女朋友,是否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辩方律师站了起来:「抗议!抗议检方对证人说的事实作出提问。」

事实?什么时候柳媚的说词就一定是事实?检察官迫不及待地要反驳,但还没开口就听到法官说:「证人可以不用回答此问题。」随即又对检察官说:「检方的证人有毒癮,说词也不可完全採信。」

检察官又是一愣!心里也相当清楚法官根本完全偏颇别被告,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努力整理思绪提出另一问题:「方才我方证人说当日在你家休息,她并没有传简讯更没有约被害,难不成简讯是你传的?」

辩方律师这回激动了:「抗议!抗议检方对我方证人做出不实的假设指控。

检察官自知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无理,也知道辩方律师一定会抗议,但他实在想不出还能问些什么?所以就试着乱枪打鸟碰碰运气。

不用说,法官当然会制止,只见他对被告说:「证人可以不用回答。」然后又严肃的对检察官说:「检察官请注意你的问辞。」

正当检察官失落绝望之际,柳媚却说:「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随即接着说:「玉珊在我家睡得很熟,我一个人无聊,便去找添帅,然后提议一同去唱歌,添帅原本不肯,但看到我打电话约了玉珊,又知道玉珊约了可忻,所以才同意和我一起去载可忻。我和玉珊说完电话大概5分鐘就到学校了,我家到学校大概要15分鐘的车程,如果简讯是我传的,我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到学校了?」

柳媚说的从容,有条有理,彷彿事先就背好似的,顺畅到那么真实,完全找不到怀疑的破绽。

检察官员被这么详细的回答吓到停了好几秒,但还是本能的又挤出一个问题:「后来是谁说不去唱歌?而你又到哪里去?」

柳媚依然镇定:「玉珊说不舒服,我们就取消了,所有通讯纪录都可以证明。」然后眼光看向被告席,接着说:「我还能去哪?他们小俩口恩爱,我还留着干嘛?当然是回家了。」说完后,觉得在法庭内这样的措词有些轻浮,随即扳起了正经的脸:「我的意思是说我就直接回家了。」

检察官完全被击溃了!他不敢再问,其实根本就不应该向柳媚提出问题,因为她的回答完全有利被告,心理也相当明白自己是彻底失败了。

法庭结束,择日宣判。其实应该不用等到宣判吧!别说检察官,可能就连庭内大部分旁听的人,都应该看得出被告一方是完全的获胜。所以结束时又是一阵的鼓譟,鼓譟声中隐约透露的强烈不满的怒吼声!

可忻当然也明白这一点,她强力挺着柔弱的身躯,抱着再一次的摧残伤害,勇敢挺身控诉,无非就是希望讨回公道还她清白。但如今落得这种下场,她完全没有力气再支撑下去,整个人瘫软在地,在旁的检察官很快地将她搀扶。

宇骏父子俩见状也飞奔过来,浩哲恨意爆发!用力的将检察官推开,用动作诉说强烈的不满。随即换他搀扶可忻,宇骏则是不停的唤着可忻,按抚着她的头额。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段令人发指的事!谢添帅带着阴冷的笑容,得意洋洋的走了过来,刻意的停在可忻的眼前,他收起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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