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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后,当季疏晨再次正视这段她曾声称是“最幸福”的时光,她才发现经历时的痛苦被回忆起时的百感交集给冲淡了。

那时的她是纽约市立大学大一的ternational student,她没有被安排住宿,于是在bronx这个黑人最多的街区拥有一家连锁书店的堂哥季以桓先生十分慷慨地接济了她住在……书店二楼的阁楼里。

另外,这位季先生雇人的水准真不算上乘,季疏晨在那儿住了两天就发现书店里的黑人收银员手脚不很干净,原本就收入低薄的书店恐怕再被顺走一屉子零钱就得倒闭了!于是,季疏晨自作主张,替堂兄解雇了这位仁兄,并接手了这家书店。

白天大多数时间,除了上课季疏晨就呆在书店里看店,自己也看书,幸而不用买单。没有时间交朋友的疏晨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便是祁隽。

祁隽是书店的常客——后来疏晨才了解到他也是季以桓先生的旧交——所以当他看到坐在收银台前津津有味翻阅着《果壳里的宇宙》的疏晨时,有些诧异:“博文终于狠下心用理科姑娘把那个喜欢贪小便宜的bonnie打跑了吗?”

疏晨对他直接用中文与她交谈的表现透露出好感,也用中文回:“抱歉先生,在国内我确实想学理科,但在这儿,我是大一的学生,所以我是基础科姑娘。还有,bonnie是我为博文哥解雇的,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季疏晨。”

“祁隽。”祁隽把手伸过去的同时另只手晃了晃抓着的《84,charg cross road》,“以为一般女孩会喜欢这类书籍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研究生。”

季疏晨礼貌地回握:“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把‘city’去掉,你就是我曾经的学妹。”季疏晨被祁隽的话逗乐,祁隽继续道:“怎么样,有兴趣成为我的师妹吗?”

季疏晨按上书页耸耸肩:“我相信数理中包含一切真理。”

祁隽啧啧摇头:“看来是个唯物主义的姑娘赶走了bonnie。”

季疏晨再次笑开:“我喜欢这种说法。那么,《84,charg cross road》?”祁隽洋派地“嗯哼”,把书递过去,季疏晨手势熟练地撕掉了上面的标价递回去:“作为见面礼,唯心一回。”

那是季疏晨解雇bonnie的第二天,正是下班的高峰,书店里除了祁隽和季疏晨在没有别人。然而就是这样环境下的这样一刻,成为了接下来发生的所有痛苦与甜蜜的开端。

狭小的街道上陆陆续续有店铺熄灯打烊了,很少有人注意到有一个身穿黑色卫衣肤色快要融进这衣服的青年扛着一根铁制的棒球棍靠近书店——或许注意到了也没有人理会,这个街区在夜里本来就是黑人的天下。

“hey hei~”bonnie的脸贴在书店玻璃上做了个鬼脸,这个因为吸食大麻等毒品的黑人小伙连牙齿都不白。

祁隽反应极快地把季疏晨的头按进收银台里,一个挡下黑大个儿回来的棒球棍。季疏晨想站起来用大理石台上的电话呼叫911,手却差点被横扫而过的铁棍碾到——不幸中的万幸,电话机连同各种杂物被扫了下来。白人警察来得很快,或者说在季疏晨接通前或许他们就已经闻讯赶来。

双手被束缚的bonnie脸上露出轻蔑与快意,嘴上飞快说着什么,没等季疏晨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祁隽霎时变苍白的脸色吓到。祁隽拉开与疏晨的距离,打量她一番确认她没有受伤后,迅猛地冲向二楼的洗手间。白人警察同情地望了眼祁隽上楼的背影,对疏晨说“还是去医院做个检查为妙”后便押着他们口中代码“none huan beg”的罪犯bonnie离开了。

在bonnie脏劣的目光下,季疏晨将他的话翻译成自己能听懂的——“你倒大霉了哥们,我本想用性交的方式让这个女孩陪我一起下地狱的,现在不幸你做了替罪羊。”

季疏晨出神地凝望一片狼藉的书店地板上那四处可见的血印,全身气息都在颤动——aids。

她突然就明白为何博文哥要将bonnie这样的亡命之徒留在书店了——只有暴徒才能压制暴徒,只有亡命之徒,才能赶跑亡命之徒。

季疏晨强押着祁隽去医院做了血检,从医院出来时纽约的霓虹灯已经群魔乱舞在影影幢幢的建筑间。

“你知道哪里有喝酒的地方吗?”季疏晨问沉默的祁隽。

“附近有一家perrier,是著名的华人留学生圈聚集地,今天那儿在举行华人迎新,各校学长姐都会去,很热闹。”

“perrier?既然这样我可以进去吧?我未成年呢。”

“……我认识那儿的乐队主唱,我可以带你从后门进。万一警察临检,你可得跑。”

“当然!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各怀沉重心思的两人皆装作步履轻快地走向那家以水命名的酒吧,然后一脚踏入爱与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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