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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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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殊还扭头问宋风时:“这样真的有更讨人喜欢吗?”

宋风时干咳两声,微笑:“是的,这样还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说的时候能别捎带上我吗?”

金兰殊和宋风时留学时是室友。

室友,对于金兰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刚入学的头几个月,金兰殊和宋风时都是很冷淡的“点头之交”。宋风时天性爱和别人打交道,尝试过跟金兰殊搭话,但也不是特别成功。宋风时很快发现,金兰殊对于“没有意义但可以拉近距离”的寒暄毫无兴趣。

比如,众所周知,“你吃了没”、“你去哪儿”、“你几点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兰殊却会问:“不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风时看金兰殊的晚饭惨不忍睹,便多给他炒了个菜。金兰殊也吃了。宋风时便问:“这才做得还可以吧?还能吃吧?”

“能吃吧。”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个人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证明祖国真的是法治社会。

金兰殊一直觉得自己家境不错,到了这边读时尚管理,才发现自己是穷鬼。他以为开得起法拉利算有钱,结果好多同学开法拉帝都觉得寻常。

这就是差距了。

他觉得自己买件几千块的“八宝利”衬衫,还能见人吧?

结果,同学都说,厂子里批量出的衬衫怎么见人啊?

与此同时,老师也婉转提醒:“下次再去类似场合的时候,穿订制的,好吗?”

这就是尴尬了。

金兰殊的资质不错,老师介绍他去夔龙集团实习。金兰殊还挺开心的,结果却被提醒“注意着装”,更重要的是,实习还没有实习费。等于是贴钱去打工——但这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金兰殊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便省俭了钱下来置装。他的父母其实也是工薪阶层,给他花大把钱买衣服,他自己过不去。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一套衣服只是开始。他不能坐地铁上班——至少不能被人发现他坐地铁,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个地铁站下车,再打车到楼下。

别人问他为什么没有车的时候,他也可以答:“我没考这儿的驾照,懒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鹤群里的鸡,当然,在他自己的视觉,他是混进了鸡群的鹤——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轻视。

自尊心这种东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样,越是高耸,就越是脆弱。

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兼职——代写论文,来帮自己度过难关。

上回,论文带些的中介说介绍他去帮人代考,说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镑的进项。他想了一下,还是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啊?”中介说,“你一篇论文代写好几天呢,才挣几百英镑,代考一次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四千了!唉……我看过你的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他们讲价,保分的话,给你6000?你真的不考虑?”

金兰殊帮人代写论文确实是很累的,不是那种纯粹的复制粘贴,写出来的论文能够过查重自不必说,更要保证能拿到rit以上的评分,所以价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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