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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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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个比方吧,假如我就是个什么本事都没有的糟老头子,而你是身怀绝技的高人。有人想逼迫你做什么,却拿你没办法,就说你若不答应,他便会找机会杀了我,你怎么办?”

华真行:“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当场干死他呗!就算他想逃跑,我也要一直盯着他追到底,直到弄死他为止,可不能让他有机会来杀你。”

杨特红笑了:“不错,很不错,他犯的就是共诛戒!修士自己有本事,可是他的父母妻子、亲友家人很多都是普通人。修士之间的争端,不应该以对方无辜家人为要挟,这种手段防不胜防,且危害极大。后来共诛戒又有延伸,以无辜民众为要挟,亦等同此类。

比如有个人想要挟你,假如你不答应他的条件,他就宣称要屠村,还说那些人都将因你而死。这样的傻逼也是犯了共诛戒,你要是遇到了,有能力就干掉他,没能力就叫帮手一起来干掉他。”

华真行:“哦,我明白了,两个人之间的争斗可能不关第三者的事情,可是其中若有一个人这么干了,那就等于危害到所有人。杨总,假如哪天有人劫持人质,我可不可以喊您去帮忙干掉他?”

杨特红:“你这孩子怎么拎不清呢?你说的那种事情,就是治安案件。无论是散行戒还是共诛戒,针对只是修士的行为和手段,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其实像祸乱乡里、残害众生、勒索黎民这种事情,非索港每天都在发生,无论是不是修士干的,都是此地常态。在这个地方讲散行戒,多少显得有些无聊,但杨老头今天还是讲了。可能对于修士而言,能力越大、危害越大吧,所以需要群体内部的自我约束。

“别打岔了,说重点!”这时墨尚同插了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杨特红一招手,树上一枚荔枝飞了下来,剥皮吐核吃掉,这才慢悠悠道:“理论联系实际的时候到了!无论是黄金帮的洛克,还是海神帮的海神,严格说起来他们其实都没有犯戒,所以这些年我明知道这两人是洋修士,但也没有理会。”

这时柯孟朝又插话道:“其实我们几个并不在意散行戒,因为根本就不会去触犯它。但是小华你,今后要注意了,说不定有人会以此为借口找你的麻烦。”

华真行纳闷道:“找我什么麻烦?”

杨特红不满道:“这可不是我打岔!”

柯孟朝一摆手:“行,你继续说,我不插嘴了。”

杨特红:“刚才介绍的散行戒,是东国古代文言文,概括得最为准确。但是同一本经有不同的念法,对散行戒也有各种理解,后来最流行的有两条白话,比如‘不得闹市施法,惊世骇俗’,还有‘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就算不得已施展也要尽量掩饰。”

华真行笑了:“嗯,我在魔法小说里也看过,禁止在麻瓜面前施展魔法。”

杨特红:“你还笑呢!按照你的梦想,将来要建立一个欢想国,要将养元术纳入义务教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华真行:“这没毛病吧?祸乱乡里、残害众生、勒索黎民,这三条犯了哪一条?我听明白了,共诛戒讲因,散行戒讲果,可是推广养元术都与此无涉。

不得闹市施法,我们也没在闹市啊,都在研究室、加工中心呢。不得惊世骇俗,假如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就没什么好惊骇的!

至于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施展神通,我想问一句,未入门者都是普通人,若不施展演示,又如何教人学习?在公开场合那种没有必要的炫耀,倒是不值得提倡,也违反学习纪律。”

墨尚同忍不住又插了一句:“小华说的,从逻辑上来讲,没有问题。”

杨特红瞪了他一眼,懒得计较了,继续问道:“假如有人学了养元术,我指的不是根本法诀,而是修炼出了特殊能力,然后拿来犯案怎么办?”

华真行:“火箭筒打人和大火球术打人,在法律后果上有什么区别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我拿着一杆步枪穿越到一千年前,八百米外一枪就能把人打死,那的确是惊世骇俗。可是到了今天,谁还能把破步枪当神器,搞不清楚它是怎么杀人的吗?”

墨尚同又小声附和了一句:“有道理!”

杨特红:“那怎么追查呢?”

华真行:“既然都公开推广养元术了,谁都知道那些特殊能力是怎么回事,追查的人当然也知道,这和普通查案又有什么区别?我不反对散行戒,恰恰相反,我还要把散行戒写到教科书里、写进欢想国的法律里,成立专门的机构调查这种案件。”

杨特红:“保证能查出来?”

华真行:“警察也不敢保证能百分之百破案。我想反问一句,以往有人违反了散行戒,都是怎么查出来的?”

杨特红:“当然是宗门修士查出来的。”

华真行一摊双手:“这不就得了嘛!你可以把欢想国乃至全世界就看成一个大宗门。”

杨老头叹了一口气:“你说的是一种理想状态,但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有过程,在你开始做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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